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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有哪些职能

宝安区位于广东南海之滨,是深圳市六大辖区之一,辖10个街道办事处。那么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有哪些职能呢?

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
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

1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;编制该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;制定教育教学改革方案,并组织实施。

2、负责管理区教育经费;监督检查各街道教育经费的落实,使用情况;指导和监督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;规划、管理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和教育信息化工作;协调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学校基本建设工作。

3、负责规划和管理该区义务教育、职业教育、成人教育、中等职业教育;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;协助市做好高中招生工作;负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组织工作;负责中学中考、会考、高考和成人高考的组织工作;负责指导、监督民办教育机构和幼儿园。

4、指导、协调该区教育系统的教科研工作;指导管理教育教学交流与合作;指导学校开展后勤管理工作。

5、指导该区各级各类学校、幼儿园的教师思想政治工作、学生德育工作、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;指导学校安全和综合治理工作。

6、负责该区各级各类学校、幼儿园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;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考察、任免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对外籍教师进行日常管理。

7、承办区委、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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